- 媽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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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知道中國的法律憑什么說機動車是一定強勢,行人一定是弱勢。在人行道上,以上是成立的。但是當行人嚴重違章呢?翻護欄,不看燈從馬路中間跑,出了事也由司機承擔主要責任么?問題是好好的誰想撞他啊,現在碰瓷遍地都是,哪個司機不是小心再小心。我覺得天津王老太的應該這樣判:首先行人違規過公路應該承擔70%以上的責任,其次撞上與否無法確定,各自50大板,也就是余下30%中的各承擔50%,及駕駛員承擔15%,王老太承擔85%!!這樣才合理。2 |# w0 W! P7 n& S: I" q0 \
只有這樣才能規范駕駛員、行人各自的行為!!!
. Z" @) P1 v6 a" n2 ?現在是光規范司機的行為了,行人呢?別的不說,電動車,自行車,還有老年代步車,穩穩當當的3邁開展馬路正中間,你還急不得,媽網的“機動車主”,咱們是強勢群體?那你有沒有被“弱勢群體”擠兌過呢?5 y4 z% N2 q6 I* 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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